(一)若一方失踪另一方想结束婚姻关系,可先衡量时间成本和情况。若失踪达到法定时间,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自然人间断联系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间断联系满二年,亲属等利害关系人能向法院申请。要是因意外事件间断联系,且有相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申请不受两年时间限制。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当日消除。
(二)若不想申请宣告死亡,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已被宣告失踪,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