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责任划分:车祸负七成责任,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误工和医药费,交强险不足部分,自己承担七成。
(二)误工费计算:依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三)医药费计算: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
(四)商业险赔偿:若有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不足部分自己承担。
(五)证据保留:赔偿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用于后续理赔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