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前,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的相关证据、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赌博吸毒的处罚记录、分居协议等。
(二)若对方不出庭但有书面意见,配合法院进行缺席审理程序,如实提供证据和陈述情况。
(三)若对方下落不明,及时向法院反映,让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