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一致就自行分割,达成一致分割方案能避免纠纷。
(二)若无法协商,法院会将该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
(三)若一方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按上述法院处理方式进行。
(四)婚后购买贷款房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会综合考虑各方出资、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当事人可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争取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