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孩子在离婚案件中出庭,当事人要及时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里需清晰写明孩子出庭目的以及要证明的事项。
(二)在申请时,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如年龄、认知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向法院说明孩子出庭不会受到伤害且能正常表达意愿。
(三)等待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孩子状况,决定是否准许孩子出庭。获得批准后,再安排孩子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条虽未直接提及孩子出庭,但体现了处理离婚子女问题要考虑子女意愿和权益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