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付彩礼方若想请求返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些情形,后两种情形要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因彩礼问题起诉,可整理提交能证明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的证据,辅助法官综合判断。
(三)如果部分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在请求返还时可提前说明情况,法院会酌情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