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层面积极行使查阅权,小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从而清楚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
(二)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或程序违规,小股东要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
(三)遇到公司连续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情况,小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四)自身权益受大股东、董事等侵害时,小股东可提起股东直接诉讼。
(五)公司利益受损而董事会等怠于维权,小股东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六)小股东可在公司章程中合理设置条款,对重大事项决策等作出利于自身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