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审理无转账记录的现金借款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债权凭证、出借人支付能力、借款细节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双方举证情况,依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借贷事实并作出判决。
法律解析:
在无转账记录的现金借款案件中,借条、收条等债权凭证是认定借款关系的重要依据,若借条要素完备、内容清晰,对认定借款事实有很大帮助。同时,法院会审查出借人是否有支付借款的能力,包括收入状况、资金来源等。借款发生的时间、地点、款项交付细节等情况也在审查范围内,若出借人能合理说明现金交付过程且有证人证言等佐证,诉求可能得到支持。若借款人抗辩借款未实际发生,需作出合理说明,若其说明引发合理怀疑,出借人则需进一步举证。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综合双方举证来进行判决。如果您在这类现金借款案件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