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未签字但怀疑存在职务侵占的情况,可尽量收集财物账目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能证明职务侵占事实的证据。
(二)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即便证据材料未签字,只要能证明有犯罪事实且达到立案数额标准,就可推动立案。
(三)若当事人拒绝在某些材料上签字,不必担心,这不影响证据效力和案件正常立案,继续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