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网络敲诈勒索45万未遂的嫌疑人,应当认识到即便犯罪未得逞,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嫌疑人可以争取有自首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还可争取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
(三)若有能力,应积极退赃退赔,以展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争取更大的从轻幅度。
(四)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量刑,嫌疑人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