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出纳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万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罪,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此时要尽快退还挪用款项,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出纳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涉嫌挪用资金罪,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也应及时归还资金,积极配合调查。
(三)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量刑都要结合具体犯罪情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形综合判定。所以有自首情节的应主动自首,有立功机会的积极立功,并且尽快退赃退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