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纠纷中双方负同等责任时,没保险一方处理方式分情况而定。若双方为机动车,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担责,超出部分各担50%;若一方机动车一方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担60%。没保险需自担赔偿,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同等责任交通事故里,保险起到风险转移作用。若双方都是机动车,没保险一方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这是因交强险本就是对第三方损失的基本保障。超出部分平等分担责任,符合公平原则。如车损维修,先在2000元财产限额内赔偿对方,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一半。当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考虑到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对弱势,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会适当增加,在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60%赔偿责任。没保险就只能自己应对赔偿,经济压力增大。若与对方在赔偿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选择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有任何法律疑惑,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