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劫数额四十几万这种抢劫数额巨大的情况,若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或提供相关线索,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犯罪人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要认识到可能面临更重刑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一定程度上的从轻处理。
(三)在整个司法程序中,相关人员要收集能证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的证据,为法院裁判提供全面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有抢劫数额巨大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