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清晰告知对方需承担的赔偿责任,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二)协商不成,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反映,请求其调解,推动对方赔偿。
(三)调解无果,收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措施来实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