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意义的离婚程序。若女方提出分开,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应优先尝试协商。
(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项处理结果,以保障双方权益。
(三)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与抚养费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