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卖假烟金额22万,犯罪嫌疑人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也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考量。
(三)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尽量弥补受害者损失,展现悔罪态度,可能会对量刑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