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费用标准
在进行房产起诉前,先确定房产价值,依据以下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超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
(二)考虑其他费用
若有申请保全等情况,会产生保全费等其他费用,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三)了解费用承担原则
起诉时原告先预交费用,最终费用承担: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