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好的材料,像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若孩子满八周岁,收集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
(二)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是争取孩子抚养权,阐述事实与理由,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三)提交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四)参与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和审理,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