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孩子,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抚养权通常归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证明自身经济状况好能提供稳定物质生活;证明居住环境良好;证明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说明自身教育背景等利于孩子教育;证明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改变环境不利;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
(三)八周岁以上孩子,多与孩子沟通,让其表明想随自己生活的意愿。收集好这些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