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此方式较为平和,能避免过多纠纷。
(二)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