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两种情形之一,给付彩礼方要求退还彩礼,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二)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哪怕时间只有一天,要证明“确未共同生活”较难,需准备充分证据。
(三)对于“生活困难”,要证明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需提供相应收入、财产等证明材料。
(四)双方可先就彩礼退还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