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方面,若双方孕期都同意离婚选择此方式,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要考虑好是否真的要离婚,如果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得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然视为撤回申请。
(二)诉讼离婚方面,如果不想经历冷静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