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院调解安排方式。可主动联系法院立案庭或承办法官,询问案件是否安排诉前调解以及后续调解计划。
(二)做好调解准备。不管何时调解,提前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清晰梳理自身诉求和理由。
(三)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确保法院能及时联系到,避免错过调解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调解应在审限内合理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