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因此,律师是可以单独承接调查业务的,但实际操作中,律师可能因多种原因不接单独调查案子,而要求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点:
- **风险因素**:单独调查取证若操作不当,易引发法律风险,如申请调查令时无案件受理依据,导致证据链断裂,或调查范围超权限引发侵权风险等。代理诉讼时,律师可将调查取证与整体诉讼策略相结合,更好地把控风险。
- **成本与收益考量**:单独调查案子可能耗费律师较多时间和精力,收益却相对有限。相比之下,代理诉讼案件收费通常更高,且能更全面地参与案件处理,发挥律师专业价值,从经济角度看对律师更有利。
- **业务安排与专业方向**:部分律师可能专注于诉讼业务领域,日常业务安排较满,无暇承接单独的调查工作。或者其专业特长主要在诉讼代理方面,对单纯调查业务缺乏经验或兴趣。
- **避免后续纠纷**:若仅接受调查委托,后续案件若进入诉讼阶段,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委托人另请律师,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或矛盾,律师为避免此类情况,会倾向于直接代理诉讼。
如果遇到律师不愿意承接单独调查案子的情况,可以多咨询几位律师或不同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与律师进一步沟通,说明调查需求和目的,看是否能达成合作,或者了解清楚律师的顾虑后,协商合适的解决方案,如明确调查范围和责任,增加相应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