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是女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平分,应尊重女方个人婚前财产权益。
(二)若房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可主张平分,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房子是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只赠与女方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另一方不能参与分割,这是女方个人财产。
(四)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