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与已完成且无法定撤销情形,钱一般不能拿回,因为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通常无任意撤销权,此时应接受无法拿回钱的结果。
(二)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拿回钱。
(三)若赠与行为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