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双方都不出现,若双方都是上诉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当事人应重视二审庭审,避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导致按撤诉处理的结果。
(二)若一方是上诉人、另一方是被上诉人,上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按撤诉处理;被上诉人出现上述情况,法院可缺席判决。当事人要清楚自身角色对应的法律后果,合理安排参与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原告、被告对应二审中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