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觉得一方拒绝签收交通事故认定书,这认定书就不生效了。其实不是这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不受当事人拒签影响。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不少办法。要是有人拒绝签收,交警可以通过留置送达来完成送达程序。比如说,交警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跟他们说明情况,然后在送达回执上详细记明当事人拒收的事由和日期,接着让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之后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还有一种方式,交警直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也视为送达。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它生不生效和当事人签不签收没关系。要是当事人对认定书有不同意见,也不用着急。可以在收到认定书那天开始算,三天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交通事故,要理性对待认定书。如果觉得认定书有问题,及时按规定申请复核。要是不认可结果又不申请复核,后续可能会给自己维权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