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不想离婚也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当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可准备好患病证明等材料,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若想通过离婚分割财产,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若判决离婚,法院会同时处理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