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大多会选同一个法院。离婚诉讼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是按照这个规则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到了第二次起诉,一般来说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会发生变化,所以管辖法院通常也不会改变。
但有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变更了,这种情况下就得由变更后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受理。
总的来说,多数时候二次起诉离婚是在同一个法院。不过要是出现特殊情形,管辖法院就可能不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及时关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变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管辖问题耽误离婚诉讼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