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虽无个人存款,但可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
(二)可先与男方协商财产分割,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和分割方案,签订离婚协议。
(三)协商不成时,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举证证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提供房产、车辆产权证明和银行账户流水等。
(四)若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女方可请求法院让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