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时,有法定范围和认定标准。
先说说法定范围,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带来的收益;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了只归一方,那就不算共同财产了。另外,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在这个范围内。
再看看认定标准,主要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取得财产的时间,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看财产是不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或者共同经营得到的。比如说,有的财产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双方一起出资购买,而且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有些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大家要注意这些区别,避免在财产认定上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