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精神损失费一般由过错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因为一方有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其中就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
在实际的司法判决中,法院判断精神损失费该由谁负担时,会看过错行为和离婚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有前面提到的那些法定过错情况,让另一方精神上很痛苦,那过错方就得承担精神损失费。
赔偿的具体数额不是随便定的,法院会综合很多因素。比如过错方的过错严重程度、犯错的方式、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要是无过错方想让法院支持自己要精神损失费的请求,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有过错,而且自己精神上受到了伤害。所以啊,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无过错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