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权利主张范围:贷款人在面对借款人违约时,不仅要主张本金的归还,还要将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基于本金产生的费用纳入权利主张范围内,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
(二)保留证据:贷款人应妥善保留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应收取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金额。
(三)沟通协商或法律诉讼:可先尝试与借款人沟通协商还款事宜,若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