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二次离婚人群,如果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先签订离婚协议,接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熬过30天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申请发离婚证,这样最快31天就能完成离婚。
(二)若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可选择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但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没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受理。二次诉讼通常会判离,具体时间要看法院审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