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操作能不能用撤销权撤销,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转账是在重大误解、受欺诈、受胁迫或者显失公平这些情况下进行的,当事人就能行使撤销权。
重大误解就是因为自己认识错误而转了账。比如,本想转给甲,结果转错给了乙。受欺诈呢,就是被别人骗着转了账。像有人冒充你的朋友,说自己有急事让你转账救急,结果是诈骗。受胁迫就是被迫转账,比如被人威胁,不转钱就怎样怎样。显失公平是转账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平衡,比如对方用极低的价格让你转了一大笔钱。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不过,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而转账的,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这里要注意,从转账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要是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
但要是你是正常自愿转的账,那就不能用撤销权来撤销啦。所以,大家转账的时候可得多留个心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