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房屋属性
先明确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房贷作为个人债务由该方继续偿还。
(二)共同财产的协商处理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房屋归属及房贷偿还方式,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
(三)协商不成的法院处理
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可能将房屋判归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并承担剩余房贷,补偿金额综合房屋现有价值、已还房贷及首付等确定。
(四)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的处理
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