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要是不同意拆迁,拆迁方不能强行拆除房子。要是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拆迁方得和被拆迁人好好商量补偿安置的事儿,谈妥了就签补偿协议。要是商量不拢,拆迁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
要是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还不搬走,拆迁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拆迁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被拆迁人不同意的话,拆迁就不能进行。
被拆迁人得留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拆迁通知、房屋产权证明这些都得留好。万一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权益。这里要提醒一下,有些被拆迁人可能以为不配合、不签字,拆迁方就没办法,就不重视证据收集。其实这是误区,收集证据能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而且维权要及时,过了法定期限,可能就会失去一些维权机会。大家在面对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多了解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