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开设赌场罪的数额时,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先说赌资数额的认定。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里,赌资数额按照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而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等,一般会被认定为赌资。
接着是违法所得数额,它指的是开设赌场的行为人通过该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润。
参赌人数也和数额认定有关。可以结合参赌人员的身份,以及投注、赢取金额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另外,如果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曾因赌博、开设赌场被处罚过,在认定数额时,这一情节也要考虑进去。
总之,在认定开设赌场罪数额时,要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然后进行综合判断。大家遇到这类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