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白纸黑字规定好的制度,不用再额外去确定。要是夫妻两人打算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还给夫妻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就正式开始算了。
在这三十天里,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后悔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还有那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了之后,还得自己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实情况,要是没问题,就会发一张《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的材料存到档里。
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得一块儿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在这三十天里没去申请,那就算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决定离婚申请前,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分开。要是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要及时去撤回申请,按规定的流程操作。而冷静期过了,如果确定要离婚,就别错过申请领离婚证的时间,免得白折腾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