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起诉时,通常股东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要用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而股东呢,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股东得承担连带责任。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和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举个例子,股东把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混在一起,随便挪用公司资金去满足个人开销,这种行为就属于滥用权利。
还有,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也会有责任。出资不实就是股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成立后,股东又把出资抽回去了。在这种情况下,股东要在没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没办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啊,股东可不能随意行事,得遵守法律规定,不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