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第823条,承运人对运输中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所致除外。
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费:凭票据实结算;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
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自定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递减);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情及实际支出合理确定。
注意:若乘客自身存在过错,可能按过错比例减轻承运人责任。最终赔偿数额须结合具体伤残鉴定、实际损失及当地统计数据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