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并非都要一起偿还债务,关键得区分债务的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啥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一种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这些支出产生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类债务,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那就由夫妻双方协议怎么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没有偿还义务,得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同时债权人又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这就属于个人债务。
生活中常见的误区是,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双方都得一起还,其实不是这样的。大家要清楚区分债务性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