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在某些情况下也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当一方做出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对对方进行侮辱诽谤这类侵害人身权益的事儿,让对方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打个比方,如果一方动手把另一方打伤,或者到处造谣诋毁另一方,导致对方整天精神恍惚、痛苦不堪,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去法院起诉要精神损失费,法院是会依法受理的。
不过,要是只是恋爱谈崩了或者同居关系结束了,就单纯因为这个去要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这是因为恋爱和同居关系不像领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的全方位保护。在恋爱和同居期间,两个人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来严格约束彼此。就好像两个人只是搭伙过日子,没有法律给的“紧箍咒”。
所以,没领结婚证的时候想索要精神损失费,重点得看是不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实施了侵害自己人身权益的行为,并且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就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要是仅仅是感情没了,就别指望靠要精神损失费来弥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