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律师费是“谁请律师谁付钱”。也就是说,就算在打官司里被告输了,一般原告和被告还是各自承担自己请律师花的钱。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法律或者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败诉的一方要承担律师费,那被告败诉时就得掏这笔钱。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子、涉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案子,还有恶意诉讼的情况,就都属于这种特殊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明确写清楚了律师费该由谁承担。比如说,约定了违约的那一方要承担守约方为了维权请律师的费用,那么在打官司被告败诉的时候,就得按照合同的约定,由被告来承担原告请律师的费用。
大家要注意,别以为只要被告败诉,就一定得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这是常见的认知误区。在遇到纠纷时,先看看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再看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这样才能清楚律师费到底该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