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从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那天开始算,要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不过呢,如果鉴定的事情比较复杂、疑难,涉及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得花很长时间,这种情况下,经过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往后延。一般来说,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这意味着最长六十个工作日就会有鉴定结果了。
要是鉴定时间延长了,鉴定机构得及时告诉委托人。另外,要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对鉴定时间另外有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还有个情况得注意,在鉴定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这所花费的时间是不算在鉴定时间里的。
我见过一些人以为只要开始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就肯定出结果,没考虑到复杂情况可能会延长时间,也没注意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这一点。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这样心里就有个底,能更好应对鉴定相关的事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