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分割婚后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得先搞清楚房子到底归谁。要是宅基地登记在夫妻其中一人名下,而且盖房子的时候夫妻两人都出了钱、出了力,那这房子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可以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综合考虑盖房时谁出了多少钱,谁对家庭的贡献更大这些因素来进行分割。
2、要是盖房子的时候,一方的父母也出了钱,就得弄明白这笔钱是送给小两口的,还是借给他们的。如果是送的,又没说只送给夫妻中的某一个人,那就通常会看成是送给夫妻两个人的。但要是借的,就得先把这笔债务还了,才能再去分割房子。
3、因为宅基地比较特殊,只有同一个集体的成员才有资格用。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不是这个集体的成员,可能就没办法拿到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分割房子的时候,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有宅基地使用资格的那一方,然后让这一方给另一方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