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是能请求撤销的。被征收人若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解决。
先说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得在知道征收补偿决定的六十天内提出申请。复议机关会审查这个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合理。要是存在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这个征收补偿决定就可能被撤销。
再看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全面审查征收补偿决定,要是发现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恰当,就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决定。
这里要提醒大家,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相应程序。一旦超过了时间,可能就没办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了,自身权益也就难以保障。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