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如果原告撤诉了,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在撤诉后的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里说的新情况、新理由,就是在原来起诉的时候没办法预见、很难预料到的情况,这些情况改变了原本的婚姻关系状态。
比如说,一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这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或者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而且情节严重,让家庭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还有就是一方和他人同居,这可是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要是出现了上面说的这些新情况、新理由,就算原告之前撤诉了,在六个月内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这时候,法院会受理这个案件,并且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所以呢,大家要清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别在撤诉后的六个月内又去起诉,不然法院不会管。但要是真有新情况、新理由,那就不用等六个月,及时去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