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录音在刑事案件中作为有效证据,要保证来源合法,不能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获取。
(二)确保录音的完整性,不能断章取义、剪辑拼接。
(三)录音内容要能清晰反映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和待证事实有关联性。
(四)录音需经过查证属实,要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质证等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指认提取到了隐蔽性很强的物证、书证,且被告人的供述与其他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相互印证,并排除串供、逼供、诱供等可能性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虽然此条未直接针对录音证据,但对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及查证属实等要求的原则是通用的,录音证据同样需满足这些要求才能作为定案依据。